丹阳市法院刑事速裁 当庭宣判5起案件

2020-04-23 14:28:23
 

    中国法院网讯 (清扬 朱菊霞)   近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就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起危险驾驶案,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涉案5名被告人均为男性,丹阳本地人,在丹阳务工或从事个体经营,均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含量为100至150之间,未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法院对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一个月十五日至二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1500元至2000元,同时适用了缓刑。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下,丹阳法院对上述5起案件分上、下午两个庭审场次进行了审判。法院经审查,该5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证据、定性及量刑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均于审查起诉阶段在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根据公诉机关的建议,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院信息技术部门为此提供了集中宣判模式技术支持,保证了每起案件均有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互联网直播记录。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意见,自愿认罪认罚。与普通庭审程序不同,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在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上述刑罚。

  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审理的推行,有效实现了简案快审的效果,显著提高了诉讼效率,缓解了办案压力。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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