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法官以案说法 促案结事了
2020-04-23 14:42:5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人家好心好意留你吃饭喝酒,而你却恩将仇报,把人家打伤,你不赔偿,现在就对你采取拘留强制措施!”4月21日,在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王东华通过以案说法和严厉的批评教育,成功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2019年6月12日晚19时许,徐某因和家人吵架生气,独自来到同学郑某(女)家中诉苦。郑某夫妻听徐某讲此时还未吃晚饭,便热情地张罗了四个小菜,并拿出一瓶酒,供徐某浇愁。徐某一边诉苦,一边饮酒,不知不觉已有醉意。郑某看徐某已经喝醉,借故将酒拿开。不曾想,徐某突然站起,握紧拳头照着郑某的头部猛打。猝不及防之下,郑某眼冒金花,一头栽倒在地。家人报警后,郑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1天,经诊断为颅脑闭合性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花去医疗费9000多元。经当地派出所处理,徐某拒不赔偿郑某的各项损失。徐某因对郑某殴打,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郑某出院后,就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郑某遂将徐某诉至民权县法院。2019年8月23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14073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法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一审、二审败诉后,徐某仍然拒不赔偿郑某各项损失。考虑到年关将近,出于昔日同学之情,郑某多次委托其他同学从中“说和”,希望徐某给付郑某1万元进行赔偿,了结此案。但徐某依然无动于衷,不听所劝。不得已,郑某待疫情形势有所缓和后,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王东华多次打电话告知徐某,此案已转入执行程序,希望徐某认清形势,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令人遗憾的是,徐某对王法官的劝告,置若罔闻,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过了将功补错的机会。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还社会公平正义,4月21日,王东华带领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徐某拘传到案。徐某被拘传到案后,经过王东华以案说法和严厉的批评教育,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痛哭流涕地表示坚决悔改,履行义务。于是,在其家人的帮助下,将14073元赔偿款如数给付了申请人郑某,得到谅解。徐某在写下悔过保证后,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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