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确山:疫情期间 不见面发款促案件执结
2020-05-07 10:47:1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周胜男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某申请执行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判决生效后,确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王某年近七十,跟着被执行人潘某干活,潘某却未支付其工资款,经过王某多次催要,但被执行人仍不支付其工资款。站在申请人的立场,作为一名执行员深知申请人的不易。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潘某联系督促其支付拖欠王某的工资款,潘某风轻云淡地回答“不就是二千余元吗?我这就给他”,但潘某却始终不履行其承诺。

  确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潘某进行资金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潘某的银行存款仅一千余元,确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并予以划拨。剩余的几百元未执行到位,申请人告诉执行法官,那是他的血汗钱。执行法官再次与被执行人联系,释法明理,讲明其不履行将被拉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讲明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讲解下,被执行人明白了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履行了剩余的几百元。

  在疫情严控期间,确山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身体健康。确山法院利用“法银直联”智慧系统,做到与当事人不见面,让当事人少跑腿,把执行款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王某终于拿到了其血汗钱,衷心地对执行法官说了声“谢谢”。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确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心系群众,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耐心释法明理,探索新方法,攻克难关,促进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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