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恶意透支信用卡15万 获刑九个月

2020-05-09 14:55:04
 

    中国法院网讯 (万明之 王海波)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被告人江某先后在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申领多张信用卡消费使用,恶意透支银行资金共计人民币151886.35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江某不归还欠款,之后被告人江某逃至贵州省安龙县、浙江省余姚市等地躲避。2019年9月14日,被告人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9月29日,其亲属已代其归还民生银行所有欠款,与中信银行协商已代其还款22000元,取得上述银行的谅解。另查明,被告人江某曾因赌博于2013年10月28日被江西省新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资金151886.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又在案发后归还了欠款,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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