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复工复产 我“铺路搭桥”
——河北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纪实
2020-05-11 08:58: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史风琴 丁力辛
 

  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地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为企业做些什么?河北法院的做法是:你复工复产,我“铺路搭桥”。

  主动走访企业

  提供法律服务

  3月5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鄚州人民法庭庭长田亚辉与法官助理王建强来到河北某玻纤制品有限公司。3月1日,该公司开始复工复产。在企业负责人看来,田亚辉的到来就是雪中送炭。

  对于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关于工人隔离期间工资待遇等问题,田亚辉一一作了解答,还向其发放了该院编印的《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风险提示和法律问题汇总》。

  这只是沧州市两级法院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沧州市两级法院共派出干警606人次、深入636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解答有关法律问题1349个、为企业线上线下开展法律讲座116次。

  依法妥善审执

  助力企业发展

  疫情发生后,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冲击,资金出现严重短缺,有了纠纷后他们希望法院快审、快结、快执,以便尽快拿到资金复工复产——这是作为原告方的心理;资金本来就严重短缺,如果马上交付执行款,对企业来说就是雪上加霜,复工复产没有希望——这是被告方的现状。河北法院的做法是,妥善为企业复工复产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或“快刀斩乱麻”,尽快为企业收回资金;或“放水养鱼”,给企业留出发展空间。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审理某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时,破产企业管理人向古冶区法院提出公司复工复产为防控疫情生产84消毒液的申请。当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84消毒液非常紧缺,当地政府正在急寻84消毒液生产厂家。合议庭认为,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立即利用微信进行合议,一致同意破产企业管理人的申请。在疫情最为严重的时刻,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了225.68吨84消毒液,解了防疫物资紧缺的燃眉之急。

  日前,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该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开发建筑管理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据了解,某开发建筑管理处拖欠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00余万元工程款。仲裁机构仲裁后,某开发建筑管理处依然没履行给付义务。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急需这笔款项复工复产,便向张家口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人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冻结了其银行账户。由于冻结款项仍不足本案的执行标的额,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工作,同时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相互了解各自企业经营难处。经过执行人员多次努力,申请执行人主动提出放弃疫情防控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100余万元工程款。4月7日,该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复工复产。

  “法官您好,我们公司目前经济状况日益紧张,面对疫情,几乎无法运转,现在我们因为无法支付货款不能采购生产原材料,不能复工,恳请法院为我们企业排忧解难。公司如果能够尽快恢复生产产生盈利,我们一定会积极履行义务。”这是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乔某与承德某防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收到的一封来自承德某防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信函。

  原来,某防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拖欠乔某650万元及利息。接到该公司信函后,执行人员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面临重重困境,但该公司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如果“放水养鱼”,企业定会重发生机。鉴于此,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乔某同意法院为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解冻。被执行人对执行人员说:“多亏了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不然企业真的垮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地经营,把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

  关注企业需求

  护航有序生产

  对于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任何困难和问题,法院能解决的,要全力帮助其解决,这是河北法院的普遍做法。

  得知唐山市开平区某门业有限公司即将复工复产,开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宣少川专程来到该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反映,公司大部分员工在外地,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员工返回后没有统一隔离地点,这是目前遇到的最大难题。回到法院后,宣少川马上联系有关部门,建议他们帮助该公司解决员工隔离住地。有关部门最后确定将一家宾馆作为该公司返回员工的隔离住地。该公司于3月下旬全面恢复生产。

  今年2月,国家重点工程京雄高速公路固安段开始复工,复工后因征地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大都在固安县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辖区。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工业园区法庭在农村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纠纷调处。截至目前,工业园区法庭诉前参与调解解决京雄高速土地征迁纠纷59起,工程已征地1810亩,完成了95.5%。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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