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缓解法官办案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 岳喜环
2020-05-11 09:23: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同时也是社区工作者,平时,与法院工作接触较多,了解也较多。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量增幅较大,法院干警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以宿州两级法院为例,法官年人均办案量近300件,且还在不断增加。我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加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工作,以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与司法局、旅游局、工商联、妇联、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行政调解、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的联系,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让许多小的矛盾纠纷通过这些组织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二是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相关制度机制。针对当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人民法院要积极开展调解和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从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是总结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广泛收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资料、案例,组织人员尽快总结、编纂出一套行之有效、可供推广学习的矛盾化解方法书籍。同时,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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