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赊购低价销出 男子犯合同诈骗罪获刑
2020-05-12 14:32:41
 

    中国法院网讯 (蒋武)   在商品买卖过程中,高价购进再低价销出,正经诚信的生意人绝不会选择这种亏本的交易。但是别有用心者呢?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价赊购再低价销出的砂石买卖案,对实施诈骗的杨某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责令退赔。

  现年35岁的杨某从事砂石交易多年,熟悉砂石买卖行情,明知每吨砂石至少需28元过磅费、运费费用。2019年3月,他因经济紧张,在与被害人戴某协商买卖砂石的过程中,萌生侵占砂石的邪念,以不含过磅费以及运费76元/吨的高价,从戴某购进2468吨砂石,口头约定砂石卸货过磅后支付货款。同日杨某以包含过磅费以及运费后83元/吨的低价将砂石转卖给罗某。在扣除过磅费、运费后,杨某收受罗某支付的货款13万元,将该款项部分用于还债,部分用于挥霍。次日,戴某打电话向杨某催要砂石款,杨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逃匿,致戴某无法与杨某取得联系。3月下旬,戴某向警方报案。经鉴定,被骗砂石价值18万余元。2019年7月16日,潜逃在外的杨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高进低出的方式诱骗被害人,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货物后逃匿,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自愿接受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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