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以物抵债灵活执行 终本案件圆满执结
2020-05-13 16:08:4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东
 

  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承办人李晓东以灵活执行方式,采取以物抵债的办法,成功执结了一起一度终结本次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程某和张某是朋友。2016年,张某向程某借款15万元用于做生意,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到期后,经程某催要,张某找各种理由推脱不还。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张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归还程某15万元借款及利息。但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没有履行。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李晓东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经调查被执行人张某没有银行存款,亦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程某一时也提供不了张某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征求程某同意,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同时承办人提醒程某如果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可以恢复执行。

  程某通过被执行人张某的朋友及邻居了解到,张某在县城还有一小套房屋,五一假期期间,程某将这一线索提供给承办人李晓东,并说明长期在外的张某假期也返回淅川,假期结束又要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李晓东感觉到这是突破案件的好时机,主动放弃假期休息,通知程某、张某来到法院,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经过李晓东两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意识到不能因为钱伤及友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小产权房屋折抵欠款及利息,程某也念及交情,同意以物抵债解决这场借款纠纷。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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