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聚合力 加减结合释效能
——吉林法院全力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
2020-05-14 09:32: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兵 于淞合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

  面对近年来行政案件逐年增多的现实压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畅通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渠道,联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化解途径的“加法”和行政诉讼增量的“减法”。

  4月28日,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吉林高院挂牌成立。至此,吉林省市县三级共成立36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3月份以来,吉林法院一审行政新收案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28.83%,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新收案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52.31%。

  商共治:法治政府建设同发力

  今年1月,吉林省政府与吉林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就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五个方面作出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3月12日,吉林省政府又与吉林高院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僵尸企业”出清和破产案件办理、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议题开展会商,标志着省级层面的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启动。

  会议过后,吉林各级法院积极与当地政府对接,加紧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长春市政府与长春中院围绕行政审判、多元化解、破产审判、涉府执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议题共同会商;吉林市政府与吉林中院对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深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四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松原市政府与松原中院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四平市政府与四平中院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参与推进社会治理、推进破产府院联动、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四个方面明确具体实施意见……

  截至目前,吉林省9个市州中院、50个基层法院全部与当地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全省府院联动机制进入实质阶段。

  抓源头: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拿到了!”接过结婚证,多次申请补办结婚证未果的朱某英格外高兴。

  1995年,年仅19岁的朱某杰在姐姐朱某英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着她的身份证与彭某到乡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时隔20多年,朱某英在补办结婚证时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使用,无法办理相关业务,便要求撤销与彭某的结婚证,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乡政府被撤销、无法核实相关婚姻登记情况为由,拒绝撤销婚姻登记。朱某英无奈之下,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原本剑拔弩张的原被告矛盾,不开庭就把纠纷解决了,其中的奥秘在哪里呢?这正是吉林法院立足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带来的成效。

  李贵民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案件受理后,他按照《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多方核实情况后,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出了依法撤销结婚登记的司法建议。最终,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纳该司法建议,对该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吉林法院在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中,不断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诉前。

  以延边中院为例。该院在辖区确定了延吉、珲春、图们等5个试点县市,充分发挥各方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独有的矛盾调节器和减压阀功能。试行半月以来,两级法院成功协调化解涉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处罚、行政登记等多个领域纠纷,并为涉及4500余人切身利益的多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

  此外,吉林法院还会同地方各级工会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努力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新机制,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由此得到有效化解。

  聚合力:行政争议化解实质化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及社会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涉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旧城区改造、违法建筑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如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行政审判亟需解决的难题。

  吉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庭审旁听评议、府院联合调研等七项机制,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广泛参与、有效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格局。

  3月25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提交了撤诉申请。

  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因对四平市铁西区某局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不满,诉至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铁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刘成第一时间摸清双方诉求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引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最终,行政机关考虑到企业受疫情影响,本着鼓励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对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调整,将该企业移出“黑名单”。

  铁西区法院作为吉林省首家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法院,通过构建两级行政机关“大调解”工作体系,成立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高校老师、律师为主要协调化解人员的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更加专业灵活地应对不同类型行政争议,有效促进了辖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建立,不仅带来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也成为当事人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和互相谅解让步的台阶。”铁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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