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票:执结用益物权纠纷 为春耕保驾护航
2020-05-18 16:22:0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孙久天
 

  近日,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李秀复团队成功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在春耕时节,为农民作业生产保驾护航。

  2018年4月19日,王某忠承包了大板镇某村村民土地共计118.7亩,其中包括王某辉自有耕地5亩,而后王某辉多次向王某忠索要承包费未果,王某辉于2019年8月12日向北票市人民法院起诉,经该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忠给付原告王某辉土地承包款32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忠仍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辉于2020年4月向该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秀复法官考虑到本案属涉民生案件,金额较小,现正值农忙季节,如果不尽快处理可能会耽误春种,导致农作物歉收,于是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矛盾所在。“他就是不承认我的地也在他承包的土地内,当初我嫌钱少不想承包给他,他托人给我做工作,我这才承包给他,没成想他还耍无赖……”而后执行法官又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忠,对其细心劝导、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如果因为本案对你造成不良影响,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耕种生产,后果可不是几千元就能弥补的。”

  通过法官不断地开导之下,被执行人王某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给付承包款,当日便将执行案款3200余元转给了王某辉。

  北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秉承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对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既要妥善执结,又要化解矛盾,将案件与实际相结合,不断开拓执行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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