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解协议不履行 扣押车辆不留情
2020-05-19 14:08:2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锐
 

  5月16日,美好的周六,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干警却仍旧坚守在工作岗位。在梳理过卷宗后,执行法官袁传文约谈了一起恢复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16年签订了一份总货款为101596元的钢材买卖合同,被执行人拖欠部分款项一直未付,且不予以任何联系,以致成讼。后生效判决确定由被执行人支付拖欠货款87596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又迟迟未履行,申请人无奈于2017年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辩称,对申请人的货款及利息主张均予以认可,只是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希望能协商分期还款,并提供了担保人,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在2019年被执行人再次拒不履行生效和解协议,申请人来该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仍未付清的60000元。

  承办法官通过梳理案件敏锐发现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不明,依法推定为连带担保,将担保人和双方当事人一并联系到院进行案件处理。处理期间,因被执行人及其担保人还款态度消极,不愿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承办人依申请人申请扣留了担保人的车辆,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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