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法治藩篱 共护花儿盛开

2020-05-22 16:09: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成梦琳
 

  殴打、虐待、拐卖、强奸、强迫卖淫……这种种恶劣的行为如若发生在成年人身上都会令人发指,何况被施加在未成年人的身上?更令人痛心的是,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这让舆论在谴责那些做出不法、不耻行为之人时,更希望让他们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系到孩子们身心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无数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七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亮出了“对侵害儿童权益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这一掷地有声的态度。

  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犯罪29787人,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不贷,更让我们对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让司法成为一柄最锋利的刃、扼住犯罪的喉。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七起典型案例中,我们看到了何某强奸、强迫卖淫、故意伤害被判死刑案;赵某某强奸被判死刑案;王某利用网络强奸被判死刑案……对待这些伤害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健康、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的行为,人民法院的态度很明确、立场很鲜明:重判,绝不姑息!

  这是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惩罚,更是在正告那些对未成年人有任何不法企图的人,任何歪心思都不要动,任何黑手都不要伸,否则将付出最大的代价。人民法院表现出来的零容忍态度,是对潜在违法者的极大震慑,更给社会公众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在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下,我们有理由期待,小朋友们可以在越来越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让社会成为监督的放大镜,筑起守护的同心墙。近年来,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伤害未成年人案、事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在被媒体曝光以后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引发公众关注。

  可以说,社会的监督成为了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照妖镜”,这种全民皆是守护人的社会合力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当学校、家庭、政府以及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加大监督、曝光以及查处力度,共同筑起守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墙时,也许会使更多被侵害着的孩子头顶上的阴霾可以消散,会有更多孩子沐浴阳光下露出纯真的笑颜。

  纯净的灵魂赋予了孩子们纯洁的心灵,也正因如此,心智尚未成熟、身体尚未强壮的他们更容易遭受到不法侵害。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一代又一代未成年人不受伤害,是人民法院矢志不渝的使命。

  如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合力日益强大。我们期待,在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花园,杂草尽除,藩篱更紧,祖国的花朵们纵情汲取营养,竞相怒放!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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