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民间借贷有风险 担保签字需谨慎

2020-05-23 15:41:5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郑美亮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9年2月,张某以生产资金紧缺为由,让马某为其借款8万元作担保,并允诺事成之后给予其1000元好处。马某欣然同意,一同与出借人就借款、担保事宜拟定了协议,并分别在担保人和借款人处签字。

  约定还款日后,张某失联,出借人要求马某还款,协商无果后,出借人向安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定,确认担保真实有效,马某应承担担保责任,但马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于是,出借人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司法网络系统查询,执行法官发现马某的某银行账户汇入现金10万元,第一时间冻结了该笔款,马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随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后悔不已,依法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要求解冻账户,该案终于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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