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日进日新
2020-05-27 16:07: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新平
 

  这几天,我通读了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人,我为报告中传递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音感到由衷的喜悦、骄傲与振奋。

  中国的创新生态一直受到全球关注,究其原因,一是创新可为世界经济开辟增长源泉,二是中国的创新步伐与创新成就举世瞩目。在此情势下,中国法院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以改革的思维推进改革,多措并举,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司法力量。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大国重器”。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该法庭集中审理全国范围的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开创了世界先河。纵观世界各国,美国、日本、德国等均是在高级法院层面建立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二审机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世界首家在最高司法层面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机构。地方中级法院一审的技术类案件,越过高级法院层面,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飞跃上诉”制度。这不仅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和缩短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周期,也彰显了中国最高司法层面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与担当。

  第二,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完善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突破。相较于普通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会更多地涉及计算机、通讯、生物医药等不同领域的复杂技术问题,有必要借助专业技术人才的力量以查明相关技术事实,但各地法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技术事实查明人才来源单一、领域不均、供应不足等问题。2019年,我国初步建立了“全国法院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库”并启动了“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机制”。专家库汇集全国各地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360余人,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其中既有人民法院聘任的技术调查官,也有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兼职、志愿者等形式的技术调查官与技术咨询专家,通过共享机制使技术调查人才通过统一调派在全国范围内按需流动,发挥既有资源的最大效用。

  第三,智慧法院建设融合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插上“科技之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比如在文书材料送达方式上,在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审理方式上,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或者采取在线视频等方式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等,有效提升了司法审判质效。尤其在今年的特殊时期,智慧法院更是大显身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不日新者必日退,未有不进而不退者。”科技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保驾护航,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亦需不断提高创新水平来保护创新技术,激发社会创造热情,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做出应有努力。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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