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

2020-05-27 16:13:58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陈若星)5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报告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利用互联网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涉及“网络”的人格权纠纷案件为基础,通过挖掘利用司法数据,为立法完善、综合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网络生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支持。

  报告分析网上侵害人格权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当事人分布广泛;二是商事主体涉诉值得关注;三是年轻被告占比较大;四是影视明星、网络大V涉诉较多;五是未成年人人格权受侵害亟需重视;六是网络平台成为共同被告比较普遍,判决担责较少;七是网络平台披露用户信息不够及时全面;八是精神损害赔偿已成为诉求重点;九是诉因复杂多样,个人信息日益成为焦点。

  报告从综合治理的角度,对网络平台、网络用户、监管部门提出了建议:在涉网人格权保护中,网络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应加强守法自律、加强平台自治、加强智能排查;在日趋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中,网络用户应提高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理性文明上网,依法合理维权,加强自我保护;涉网人格权侵权形式隐蔽多样,监管难度不断加大,监管部门应探索完善治理方式,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协同治理、加强综合治理。

  发布会上,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还分析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网民通过网络散布不实消息、公开他人信息行为的违法性。杭州互联网法院研究中心负责人曾宪未介绍了涉及网络暴力、垃圾信息扰乱生活安宁、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的案例,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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