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法官释法明理 17万余元执行款当场履行

2020-05-28 08:47:4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翟杰
 

  “感谢昌黎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我们终于拿到了赔偿款,这下生活有了奔头啦!”12位申请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激动地说。

  近日,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巧妙运用“冷处理法”,圆满执结12起运输合同纠纷案,迫使两位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申请执行人曾某等人当场交付执行案款1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曾某等12人诉称,被告李某某与被告曾某某为合伙关系,2015年7月起,原告等12人陆续为二被告运输货物,但二被告未能按约定支付运输费,原告曾某等12人于2018年2月向昌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曾某某、李某某赔偿原告12人运输费用本金加利息共计17397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曾某某、李某某一直未能支付,12名原告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昌黎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及执行通知书,两位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再次找到两位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百般推卸责任,拒绝给付赔偿款。经过对其耐心细致做工作,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仍以种种理由不履行。执行法官对二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在送往拘留所途中,二位被执行人一直蛮横的态度立马转变,一再对执行法官说:我错了,我不能无视法律,请宽容我,我会立马处理。

  执行法官于是架起沟通桥,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面对面协商和解。由于赔偿时间拖得较长,和解后二位被执行人又未履行,执行法官决定以静制动,用“冷处理”的方法,逐渐平息双方急躁、冲动的情绪,消除其逆反心理,力促和解。在争吵声中,执行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不急不躁地静心“陪伴”着,并不时地为他们递水。

  经过唇枪舌战,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也渐渐缓和了下来,这时候,执行法官便开始心平气和地释法明理做工作,分析他们的想法和诉求,在劝说中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利,将思路放在解决问题的途径上来。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力,一次性将赔偿款173972元分别给付12位申请执行人,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欢。至此,12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在此,奉劝有关被执行人,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昌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和方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惩戒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社会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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