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不当出车祸 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20-06-03 10:44:32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  福建省泰宁县一男子因为心情不好,驾驶小轿车去散心,没想到因操作不当冲出道路撞上了别人停放在家门口的小轿车。近日,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当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范某一次性赔偿谢某4500元,双方不再因此事产生其他纠纷。

  2020年2月26日14时50分许,范某因心情不好,驾驶小轿车,由将乐县往泰宁县城关方向行驶,因操作不当冲出道路,与谢某停放在道路外家门口的小轿车相撞。当日,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范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撞小轿车于当日被送往4S店维修,花费维修费12158元,该费用已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谢某还要求范某赔偿误工费、交通费、车辆贬损费以及前挡风玻璃防爆膜、前保险杠护角装饰共计3万元,为此,诉至法院。

  因被撞谢某的车是新购车辆,谢某情绪较为激动,在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对其热心接待、稳控情绪,并将事先了解到范某系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才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告知谢某,引导谢某向其表达歉意,最后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范某再一次性赔偿谢某4500元,双方不再因此事产生其他纠纷。

  至此,该案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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