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夯实全面小康根基

2020-06-03 11:17: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向存丹
 

  5月29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全力抓好今年政法各项工作,以新状态新成绩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新贡献。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今年全国两会研究部署的经济发展工作重要目标任务,是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刚性目标,也是底线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到位。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贡献司法智慧,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具体而言,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务实抓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工作中。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施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协助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后续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石,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几年来,全国法院不少干警直接参与脱贫攻坚具体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多重保障对口帮扶单位,书写了一曲曲产业扶贫、技术扶贫、资金扶贫、消费扶贫的赞歌。当前,决战决胜的号角早已吹响,全国法院干警应与全国人民一道,不达目标决不收兵,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继续协助地方各级政府抓实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

  三是创新思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发展的本质在于推动农村善治,实现农民幸福富裕。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和谐村居少不了法治化大环境。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群众,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桥头堡,要创新思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过渡,善于挖掘“诉源治理”的内涵对症施策,广泛践行“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力度,搭建多平台多领域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激发制度和社会活力,实现人居环境和谐,人民生活安定、乡村秩序井然,乡村治理有序,普遍增强尤其是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聚焦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能力。当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之下,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就倒逼人民法院在智慧法院、数字化庭审等建设方面要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民法问题本质上就是民生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重磅推出了首部民法典,法典内容关系到公民的日常生活点滴,关系到每个人的生老病死。如何让普通民众的民事权利更有保障,如何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司法解释衔接配套工作,如何尽快让民事法官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如何利用鲜活的案例来普及宣传民法典,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成为当前司法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标已明确,集结号已吹响。把疫情耽搁的时间都抢回来!在后疫情时期,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司法应对,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精准施策,提高工作效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把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到位。时不待我,只争朝夕。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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