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中院发布《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

2020-06-03 14:26:20
 

  中国法院网讯2020年6月2日上午,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盘锦中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辽宁法制报、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锦电视台、交通频率等多家媒体,出席本次发布会,并进行相应的报道。

  盘锦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庆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白皮书》的基本内容,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审判长杨敏、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法官孙继晨,针对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发布会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丹丹主持。

  盘锦中院根据盘锦市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实际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家事案件数量及占比、区域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率先以盘山县法院为试点,开展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并逐步推广到全市法院系统。

  盘锦中院切实加大对家事审判的人财物投入力度,建设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圆桌式审判庭和家事调解中心、心理辅导室等功能性区域。组建了专业的家事调解队伍,配备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形成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构建符合全市法院家事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家事审判诉讼程序规则,确立了家事审判的法官依职权干预、调解优先、相对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限“六原则”,使家事审判更具人性化。

  构建具有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设置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疏导环节,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等制度,家事审判的独特形式,也更加有利于对亲情的关怀和对弱者的保护。

  三年来,全市法院系统每年受理的家事案件在1500件至1800件之间,调解撤诉率将近60%,柔性审判解决纠纷效果显著。

  盘锦中院将在现有工作和成绩的基础上,把握家事审判改革理念与原则,逐步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创新家事审判程序和配套机制,提高认识、转变理念,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扎扎实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发展。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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