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中院:发出司法建议维护食品安全
2020-06-04 09:33: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闯
 

  近日,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向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辽源中院在审理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被告李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发现,被告李某与其前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现虽然已离异,但其前妻仍继续经营某大药房,存在行业监管风险,遂向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依法吊销某大药房食品经营许可证。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依法吊销了某大药房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决定取消李某终身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行业资格。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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