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停产欠电费 泰宁法院线上调解助复工

2020-06-04 14:05:15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6月2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因疫情造成企业停产而引发欠电费案件,经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9年11月4日,原告某供电公司与被告某废旧回收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电。今年1月底,因疫情影响,该废旧回收企业被迫停工停产,所产生的电费5万余元无法激纳,之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缴纳,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履行电费缴纳义务,案件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约定、疫情影响程序因素与履约不能、履约困难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时向原告反映被告在疫情期间所处的困境,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原告表示愿意放宽被告的缴纳时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尽快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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