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宣判一起57人涉黑案 主犯获刑25年

2020-06-10 09:08: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海磊 李惠娟 牟玉春
 

  近日,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审判系统依法对何家谋等57人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何家谋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全案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共计5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孳息价值约2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起,何家谋纠集多人先后在恩平市大槐镇、横陂镇、恩城镇等地,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非法获利超过2200万元。为维护赌场的利益、巩固强势地位,该团伙实施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多次使用打砸欠债人住宅门窗、在屋墙喷漆、深夜燃烧鞭炮、给欠债人员家中送棺材等方式暴力逼债;还肆意对欠债者的亲属等无辜者的住宅进行打砸、滋扰。该团伙实施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逐步形成了以何家谋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分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欺压百姓、残害群众、手段凶残,其强势的地位对本地社会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制,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恩平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认为,该犯罪组织架构稳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何家谋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其他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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