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乡随俗”不是强收茶水费的遮羞布
2020-06-12 10:27: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符清扬
 

  6月8日,针对消费者反映深圳西贝莜面村涉嫌强制收取茶水费的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称,西贝莜面村深圳华强北九方店菜单酒水栏中,有明码标价为“茶位5元/位”的项目,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依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商品与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强制收取茶位费,加强教育培训并提升服务质量。

  虽然明码标价“茶位5元/位”,貌似没有欺瞒顾客,但不管消费者用不用茶水,餐厅都要按人头每客收取5元茶位费。顾名思义,只要消费者进店消费,就得支付5元“座位费”,且收费没商量,因为消费者“占了座位”。至于用餐费用,当然另外结算。这不禁令人奇怪,消费者进店堂食消费,餐厅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包括座位,以及消毒免费餐具等,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吗,难不成让消费者站着吃、蹲着吃,用手抓着吃?即便消费者站着、蹲着,也占据了空间和位置啊。

  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包括座位、消毒免费餐具等,让消费者吃得舒心满意,吃得卫生安全,本是餐厅等经营服务场所应尽的义务。法律上,这是经营者提供消费服务、履行消费服务合同义务过程中的附随义务,以确保合同目的比如消费者用餐顺利完成,实现良好的“用户体验”。作为附随义务服务项目,并不应单独、额外收费。中消协就曾明确表态:“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可见,一次性消毒餐具费、茶位费等,这些花样繁多的收费项目,事实上是巧立名目,都有违法律规定,作为一种行业“惯例”,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质是消费领域霸王条款。

  不管消费者用不用茶水,餐厅都要按人头收取茶位费,某种程度上,这比强制消费还霸道,直接跨过消费环节进行强制收费,“吃相”未免很难看。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收取茶位费是“入乡随俗”。据说,茶位费是广东一带特有的餐饮文化,诸多茶楼食肆一直有收取茶位费的传统,即在店里消费,不管喝不喝茶,每人都要交一定金额的钱,谓之茶位费,或餐具费。如西贝在茶位费的收取上就颇具地域特色,广州、深圳等地以外,其在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提供免费茶水,并未单独收费。西贝涉事门店相关负责人还回应称,深圳地区所有餐厅均收取茶位费。

  只不过,这样的“入乡随俗”或“餐饮文化”并非源于民间、世代相袭的传统善良风俗,而是少数地方餐饮服务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惯例”和“潜规则”,目的在于创收,其实是一种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悖市场法治经济秩序的积弊和陋习,与法律所尊重保护的公序良俗和健康、文明的优秀餐饮文化,并不匹配。消费者也并非都乐意买单。为了创收就强制收取茶位费,还以“入乡随俗”等为借口,“把不是当理说”,这样的遮羞布还是早点扔掉的好。

  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把不是当理说”这种悖反现代商业经营伦理的做法,在改革开放、引领时代风尚的潮头阵地,何以长期堂而皇之地存在?还要反思有关执法监管部门此前对此是否熟视无睹、监管缺位。不要总等到消费者网络维权曝光,才予以查处整治。亟需勤勉作为,积极执法亮剑,呵护好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现代法治营商、消费环境,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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