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法院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电信诈骗案

2020-06-12 11:04:18
 

  中国法院网讯(严倩如 许艳)6月11日上午,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超涉嫌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江某等9人涉嫌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该案系宁国市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

  公诉机关诉称,2019年2月至6月,张某超伙同吕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组织江某等人,多次从我国境内偷渡至缅甸。同时,设立多个“枪手组”“拉手组”,利用电话、QQ等工具,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客服人员,虚构办理网络贷款的事实,以缴纳“认证金”“包装费”等为由,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张某超系该诈骗团伙负责人之一,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18.755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超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话、网络等电信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张某超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江某等9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未经合法批准私自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由于疫情防控,看守所仍处于封闭式管理,该案创新运用“线上+线下”模式审理。在押人员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提至视频提讯室,通过科技法庭系统远程参与法庭公开庭审。被告人高某因取保候审,在接受防疫检查、佩戴口罩后,直接到场接受审判。

  该案庭审一直持续至当天下午4时30分。合议庭紧紧围绕各方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问题,发表了各自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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