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好裁审接力棒 跑出维权加速度

——莆田中院完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纪实
2020-06-13 21:49: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郭佳文 林萌 黄健忠
 

  作为东南沿海制造业大市,福建省莆田市有着4000多家鞋企,劳动密集型企业多,雇佣关系复杂,由此衍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不断攀升。在此背景下,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发展。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莆田市通过仲裁机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同比上升10.73%,全市两级法院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940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减少14.5天。

  重前置,为法官减负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应先申请仲裁。建议您先通过仲裁看能否解决。仲裁时间快,且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近日,莆田中院民四庭法官助理陈銮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的原告刘某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

  尽管自己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刘某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服气。

  以往劳动人事纠纷进入诉讼后普遍出现处理周期长的现象。而相比诉讼,仲裁程序具有灵活、周期短、维权成本低的优势。从这点来看,依法支持仲裁,强化前置程序的运用,将有助于分流数量庞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好源头解纷,切实为法官减负。

  为畅通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诉讼渠道,2019年,莆田中院积极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统一劳动人事争议受理范围,推动全市仲裁委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度,依法做到有案必立、应裁尽裁。同时,为降低维权成本,该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放宽“一裁终局”,支持仲裁委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单项裁决数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事项等适用终局裁决,促使部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在仲裁阶段。2019年全市仲裁委受理的一裁终局案件同比上升41.67%。

  与此同时,莆田中院还强化仲裁执行工作,畅通劳动者在仲裁阶段通过仲裁机构申请保全渠道,并加大对涉及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仲裁裁决权威。

  强衔接,为维权加速

  前些年,因政策调整,莆田某机关单位将聘用工外包给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由后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双方因故解除劳动合同,该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问题与劳务派遣公司和莆田这家机关单位产生争议。经仲裁,劳务派遣公司不服便向法院起诉。

  面对这样一起法律关系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莆田中院从立案到办结仅用了18天。这背后是莆田中院强化仲裁与审判工作衔接机制,全面提速劳动争议纠纷审理。

  莆田中院民四庭庭长谢志健告诉记者:“以往,法院与仲裁各自为政、信息不共享。实践中出现‘你裁你的,我判我的’现象,制约工作效率。”

  为打破裁审间的壁垒与阻隔,莆田中院与当地仲裁委建立了裁审信息互享、仲裁庭审采信、裁审对比分析三大机制。审判中,在质证以及证人出庭等方面,法院适当认可仲裁庭审的法律效力,简化审判阶段重复流程,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审判后,法院通过裁审对比分析机制,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追踪。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的案件,法院即时向仲裁委发送裁判文书,明确裁判尺度,提高仲裁裁决服裁率。

  此外,莆田法院还与仲裁委统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确认仲裁阶段的地址确认书适用于诉讼、执行阶段,切实解决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后送达难题。目前,莆田全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送达率达100%,平均送达周期3天,最长不超过7天。

  聚合力,为发展护航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防护物资特别是口罩紧缺的问题尤为凸显。一时间,莆田许多鞋厂、服装厂、纸尿裤厂等实体企业纷纷转产,加入口罩生产大军。

  制造企业员工加班加点产口罩,他们的劳动权益如何维护?一些企业因疫情防控停工停产,可能出现欠薪问题怎么办?外地职工因防控需要无法正常到岗,基本工资该如何保障?

  “面对这些可能出现的劳资问题,我们提前做好研判,密切与仲裁委沟通联络并制订预案,及时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裁审合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莆田中院院长苏建平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早在去年,莆田中院就着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法院与仲裁委联系人制度。他们牵头与仲裁委建立“劳动争议裁审交流”微信群,法官时常在群里分享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动态;而仲裁委也会定期发布一些工作讯息,便于法官及时掌握近期全市劳动争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为统一执法尺度,提高仲裁服裁率,莆田中院还健全办案指导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联席会议,加强对疑难复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研讨交流、类案分析,增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进裁审衔接。


 
责任编辑:孙溯清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