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5名90后小镇青年为非作恶 被法院判刑

2020-06-15 14:06:01
 

  中国法院网讯“这个镇上谁不认识我,谁见了我都得给三分面子”!“兄弟们,我哥的钱没要回来,是兄弟的跟我一起上!”“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活腻了吧!”

  上面这些话,来自于新疆哈密市某小镇90后青年马某的口中,从小辍学的他深受“古惑仔”电影的影响,一直渴望成为人人敬仰的“大哥”。近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判刑。

  2011年马某纠集陈某等10余人在小镇成立“新龙社”,在实施一次聚众斗殴后被公安机关打击,“新龙社”也随之“倒闭”。然而,不思悔改的马某不甘心“大哥”梦就这么破碎,仍然与其中的4人继续实施新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后,直至2018年5月,马某等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为非作恶,逐渐成为扰乱当地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计组织参与违法犯罪案件10起,造成轻伤2人,轻微伤2人,数起受害人未做伤情鉴定。

  2019年9月,公诉机关指控马某等5人互相纠集,追求精神刺激,逞强耍横,以生活中偶发纠纷借故生非,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寻衅滋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等5人的行为表现符合恶势力特征,应当认定为恶势力,依法从严惩处。最终,马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4人判处拘役三个月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随案移送物品钢管,依法没收,予以销毁。

  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6月2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