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专项执行初见成效
2020-06-15 16:13: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何泽朝
 

  “谢谢你们,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解忧解难”。6月12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姚永飞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开展清理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动员会时接到湖南金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的电话。会后,李某还送来一面“依法为企业护航、执法为企业解困”的锦旗。

  湖南金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资兴优秀民营企业,2016年还获评郴州十强民企,今年该公司被其名下某分公司的负责人以承接工程为由套走资金300余万元,导致受疫情影响经济不景气的金康公司雪上加霜。为此,该公司一纸诉状交到了资兴市人民法院,因缺口较大,最初起诉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对此不抱希望。没想到该院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高度重视,执行干警积极寻找执行线索,先后与郴州中院,北湖区法院、安仁县法院等上级、兄弟法院衔接协调,快速找到执行突破口,仅用十天就为该企业执行到位150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因受三角债务影响,被多家企业起诉,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达7起之多,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通过大量工作,促使7起案件全部达成执行和解,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大大缓解了该公司压力。

  湖南金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只是该院涉企业执行案件的一个缩影。据悉,为有效开展清理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案件,资兴市人民法院出台了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实施方案,成立由院长为组长,执行局长为副组长,全体执行干警为成员的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最大限度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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