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侄女”微信恋爱 “热心”大妈诈骗获刑

2020-06-17 16:34:29
 

  中国法院网讯(刘洋)男子李某与“热心”大妈介绍的“年轻女子”微信恋爱近三个月,却从未见面,而一直为其充值话费、购买黄金首饰等花费2万余元,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一直以来的微信恋爱对象,竟然是给自己介绍对象的“热心”大妈。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决“热心”大妈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现已年近半百的黄某一直从事保姆工作。201912月初的一天,黄某在工作时偶遇徐某。两人在闲聊过程中,黄某称要给自己的侄女“珍珍”物色男朋友,徐某遂为其介绍了朋友家孩子李某。黄某随后与李某取得联系,并将其侄女“珍珍”手机号给了李某。

李某于是开始跟“珍珍”谈起了微信恋爱。两人在微信中相聊甚欢,李某也认为找了可以相守一生的人。然而,在近三个月的恋爱期内,“珍珍”一直以疫情影响、家人身体不好等各种理由,拒绝与李某见面,且微信视频上的“珍珍”不是涂着浓妆,就是在敷着面膜,李某一直未见到“珍珍”的真容。从认识“珍珍”以来,李某先后为其充过两次电话费,并通过“热心”大妈黄某为“珍珍”购买足金手镯、面膜、服饰等物品,共计价值21000余元。

在和“珍珍”相处近三个月后,李某对“珍珍”一直拒绝见面以及“热心”大妈带着自己买的金手镯等一系列现象起了疑心,遂报警。黄某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一直用另一个微信号冒充侄女“珍珍”与李某恋爱骗钱的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李某亲属21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微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通讯工具,越来越被大众广泛使用,但与此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需谨慎,在交往过程中,千万要注意考察对方的人品和动机,尤其是涉及财物往来的,一定要多加小心,注意甄别对方的真实目的,切不可不经实际考察了解,就为对方大额支出,否则,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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