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讲政治 狠抓执行争一流
2020-06-18 09:3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邹中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法治中国建设正确航向,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科学立法保证良法善治,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公正司法确保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提升社会文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蹄疾而步稳,逐渐由蓝图变为现实。

  下面,笔者围绕“在执行工作中如何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主题,结合近一段时间的工作经历和学习心得,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正确认识讲政治与讲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的内在要求,是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激发担当作为勇气、推动新时代追赶超越的迫切需要。只有正确理解讲政治与讲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真正落实“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

  法治脱胎于政治。法律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法律从产生之日起,本质上就是一种政治措施,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法治必须坚定地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这就要求全省法院执行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要不断增强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扞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法治依存于政治。法治总是同一定的政治制度相联系,没有脱离国家和政治制度的法治。政治还为法治的实现提供环境,法治建设依赖于政治文明的发展与政治环境的稳定。政治为法治提供方向,不能脱离政治空谈法律,而应将法律放到整个国家的政治背景中加以考察。政治为法治提供存在的基础、载体、环境,规定其性质与方向,这就决定了法治模式包含政治逻辑。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干部,要理解好自身工作性质、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就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政治敏锐性、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服务于政治。法治意为法律的统治,核心是通过良法实现善治,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与权利的可靠保障。政治是权力主体在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中,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现代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民主政治,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其主要途径就是实行法治。因此,就法治与政治的实质而言,二者存在共生性,并且法治作为实现某种政治目的的途径和方法,根本上是服务于政治的。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要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

  法治有别于政治。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同政治虽然是有机统一的,但并不意味着政治与法治可以互相代替。在执行工作中,我们既要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任何时候都同党同心同德;也要注重提升执行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契合司法规律,能够满足群众需求,能够兼顾“三个效果”的统一,助力司法工作完成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二、如何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如何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迫切需要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行队伍。我们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就是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到实处、贯穿始终,努力让绝对忠诚可靠成为我们执行队伍的一种政治常态,让严守纪律规矩成为我们执行队伍的一种刚性约束,让争创一流业绩成为我们执行队伍的一种行动自觉。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四个强化”,彰显“四个担当”:一是强化党性观念,担当服务保障大局之责。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内在要求,是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更是打造新时代过硬政法铁军的迫切需要。政治上强不强,关键看党性,即看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政治立场站稳不站稳、履职尽责到位不到位。司法服务保障大局,首要就是要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实施好法律法规,服务和保障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最大限度减少不规范执行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异议、复议、监督案件和涉执诉讼案件办理,依法立案、严格审查、快审快结,充分发挥执行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担当践行司法为民之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的需求日益多元,越来越多的案件涌到法院,大量案件经过审理之后进入执行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时强调“最重要的还是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执行工作做得好不好,我们自己说了不算,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才是衡量工作好坏的最终标尺。我们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人民利益出发;必须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途径方法;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崇尚实干、勤政为民,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上;必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强化纪律约束,担当规范文明执行之责。近年来,全省法院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全方位建章立制,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但“执行不作为”“执行乱作为”等问题或多或少仍然存在,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把执行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强化流程节点管控,自动生成、公开相关节点信息,实现阳光执行;要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通报、督办、执行约谈、局长述职等手段,统筹督查执行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严防那种想执行就执行、想执行多少就执行多少的错误做法;要扩大监督范围,堵塞监督漏洞,建立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执行工作监督体系,有效破解选择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情形,确保执行权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强化廉洁自律,担当严格公正执法之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对于实现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公正不只是裁判结果的公正,更是权利实实在在的兑现,只有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的执行,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有效提升。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局长向上一级法院述职工作,切实解决“管不到、管不住”的问题,确保“三统一”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要扎实推进执行流程集约化模式改革,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要深入推进执行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全面推进GIS移动执行平台建设,常态化运用移动执行服务执行办案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作者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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