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法院:医院里开庭 便民解纠纷

2020-06-30 10:25:22
 

  中国法院网讯(毛吉宇 彭屏)6月29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走进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院区,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并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院区医护人员、工作人员、病人家属以及部分病人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8年7月,曹某某因“脑出血”被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收入神经外一科治疗,于2018年8月转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院区治疗。经康复院区治疗后,于2018年11月出院。但患者及家属以家庭困难、无家可归为由,拒绝缴纳医疗欠费,且出院不离院,强占病房。期间,医院反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劝其缴清欠费,搬离医院。曹某某及家属不予理睬,仍霸占病房,拒交欠费。无奈之下,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院区将曹某某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曹某某支付医疗欠费,搬离病房。

  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上门走访,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和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走进医院,采取巡回法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下午,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一行带上国徽、横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院区大厅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归纳了争议焦点,查清了案件事实。法庭遂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解除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被告曹某某支付原告欠缴的医疗费、床位费共计67051.5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原被告、旁听人员进行了判后释疑和以案说法,宣讲了《民法典》《基本医疗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发放了民法典宣传资料,引导大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今天的现场庭审,厘清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化解了医院与患者的纠纷,加深了市民对民法典的认识。这样的方式很好,既起到了普法释法的作用,又提高了市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某说道。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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