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刀刃向内专项清剿劣质文书
2020-07-07 14:11: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汤婧婧
 

  “如果发现案号写错了、错别字一定要不留情面地指出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员额法官孙晓琳对书记员说。此刻,他们正埋头对随机抽取的归档案件进行自查,重点放在案号、文书错别字、审判组成人员落款、适用法律等方面。这是记者近日在温州全市法院开展劣质文书清剿专项行动中见到的一幕。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介绍,为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温州中院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劣质文书清剿专项行动,要求各法院在6月底要完成文书的自查工作。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全市所有员额法官要对其2019年结案且已归档的裁判文书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涉诉信访、负面舆情及发改案件。从7月开始,专项行动将进入抽查阶段,先由法院随机抽取各业务庭5%的裁判文书,进行部门间互查;从已查文书中再随机抽取20%进行法院间交叉评查;最后由中院对各阶段发现问题的裁判文书进行复评、打分,确保评查公平公正。

  温州法院内外联合组成清剿团队,进行同步评查。温州中院由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各基层法院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确定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文书整理及报送;院外邀请法学院在校学生,对全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文书进行评查,通过“查出—认定—奖励”方式提高评查积极性。

  “我们为此还明确了精细化评查标准,就制作规范、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语言表述、数据计算等方面拟定扣分标准19项,根据差错大小进行赋分。采取100分满分制,存在‘一票否决’情形或得分低于60分的,直接认定为劣质裁判文书予以清剿。”温州中院研究室主任朱若荪说。

  温州中院将结合各阶段评查情况形成最终报告,列明劣质裁判文书名单、错误类型、补正情况及相关责任追究,并通报全市法院,以便统一法律认识与裁判尺度。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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