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律师参与执行 效果杠杠的
2020-07-08 10:00: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苏
 

律师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陶覃婧 摄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江西省萍乡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全力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社会大格局。

  制度保障,增强执行力量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律师调查令等协调配合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制订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意见,对律师参与执行的适用范围、申请流程、职责分工、使用规范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律师参与执行奠定制度基础。

  “现在律师参与财产调查很便捷,按照流程向法院提交财产调查申请书,注明调查的范围、事项和期限,手持法院出具的律师调查令即可展开调查。”彭律师说道。

  2020年3月,萍乡中院召开座谈会,在现有的17条工作意见基础上,新增律师参与执行的规则,制定出“三心”规定:一是坚决贯彻律师参与执行各项规定,建立有序、规范、干净的良性互动关系,让律师放心参与执行;二是充分认识律师在执行程序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法院全力支持和配合律师开展好各项协执工作,让律师全心参与执行;三是积极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对律师人身、财产及权益保障力度,让律师安心参与执行。

  律师持令,深挖隐匿财产

  查找财产线索是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单凭法院一己之力难以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而律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协助法院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提升查找效率和准确率,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股权是我让曾某代持的,真没想到会被查出来,我认栽,我还钱。”被执行人汤某经商多年,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登记信息,显得十分可疑。依据申请执行人欧某提供的财产线索,代理律师持令前往湖南进行调查,发现汤某在2017年将自己持有某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案外人曾某。法院通过约谈曾某,其如实说出与汤某之间的股份代持关系,并提交双方股份代持协议书,被识破的汤某只能承认股权系自己所有,主动履行债务。

  律师参与执行的全面推广和运用,促进萍乡市两级法院执结一批骨头案和老大难案件。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8日,萍乡市两级法院共发出128道律师调查令,涉及执行案件120件,完成财产信息查询309条,协助执行结案80件,协助执行到位金额约6000万元。

  拓宽渠道,推进多元解纷

  执行工作对抗性强、风险性高,是矛盾和冲突的爆发点。律师作为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桥梁,能够促进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我现场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登记信息和家庭居住状况,目前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我会告知当事人,让其接受案件事实,建立客观的执行认知。”刘律师在全程见证法院执行后说道。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胡某多次申诉信访,认为案件迟迟未执行到位是法院执行不作为。为有效化解矛盾,避免再次升级,执行法院邀请胡某代理律师全程见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与现场查找,让律师为法院代言,积极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萍乡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信访矛盾解决方式方法,设立执行案件法律咨询岗,由律师协会定期指派,为来访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将当事人的信访诉求记录造册,并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让矛盾在萌芽阶段得到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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