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到手机转走钱 江西上栗一父女获刑

2020-07-10 16:13:55
 

  中国法院网讯(谢启明 郭思琪)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小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其父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的一天,被告人何某在路边捡到了李某的手机,何某查看手机后发现李某的微信钱包内有3814元,便要其女儿小何将钱转出来。小何通过使用李某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的方式修改了支付密码,将李某的钱转到自己的微信钱包。随后又发现李某的支付宝内还有5000元,便用相同的方法将该笔钱转至自己的支付宝内。

  失主李某报案后,警方迅速锁定了何某父女,在小何家中将小何传唤到案。何某得知后,携李某的手机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两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将盗取的8814元退回给失主李某,获得了李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父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手机内钱款,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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