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案例第145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注重“三个强化”推动二审独任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2020-07-10 23:52:0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积极有序推进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强化制度建设、科技保障、配套举措三个方面集合发力,推动二审独任审理工作稳步开展。目前,该院二审独任审理案件257件,平均审理时间23.17天,二审独任制提升审判质效作用初步显现。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二审独任制改革有目标有体系

  一是制定二审独任操作细则。制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适用独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适用条件、识别标准、审理方式、程序转换、审判监督、试点要求等六个方面十三条内容,以重点任务分解表将二审独任制改革细化为15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创新案件识别辅助机制。专门设置案件繁简分流官。针对电脑分案的技术盲区,辅以人工分案机制,在立案庭设立繁简分流官,细化繁简案件识别标准、分流比例,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以及案件繁简识别的准确性、科学性。探索建立简单案件标识机制。加强与辖区法院沟通,对于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上诉案件,基层法院可于案件移送时,在流程系统中标识案件繁简类型,为识别和分流二审简单案件作参考。

  三是加强独任制与相关举措衔接。梳理中级法院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工作中的内在关联,统筹安排、协力推进。将司法确认案件审查形式与二审独任制一并考量,明确中院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原则上由法官一人完成。强化二审独任制与在线诉讼模式深度融合,优化审理方式、提高审判质效,最大程度化解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目前,有12件二审独任审理案件适用在线庭审方式,平均审理时长50分钟。

  二、强化科技保障,确保二审独任制改革有支撑有助力

  一是以随机分案系统为依托,促进独任制案件科学分配。创设“一分流两随机”分案系统,从分案源头推动二审独任制改革。“一分流”即,对电脑识别以及繁简分流官认为符合独任制审理的简单案件随机分配至速裁团队;对专业化审判要求较高的简单案件,由随机分案系统分配至专业化审判团队独任法官审理,保持专业化审理机制不变形。“两随机”即,独任案件进入审判团队后系统随机确定承办法官;在独任审理转为合议庭审理之后,案件承办法官不变,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在原审判团队内随机组成。

  二是以优化用户体验为驱动,优化审判流程系统。尊重法官系统使用体验,征集独任审理使用需求,化解14项二审独任审理与合议庭审理的技术难题,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最大程度设置系统默认选项,保留特殊情况下手动变更自主权,兼顾法律逻辑与技术逻辑。

  三是以优化考核评价为目标,调整设置系统信息点。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独任制项下设置与合议制相同的信息点,动态掌握独任制改革基本情况,分析独任制改革的制度优势,便于分析汇总各项审判数据,查找二审独任制运行问题并逐步完善。

  三、强化配套举措,确保二审独任制改革有指引有监督

  一是重视适用精度,制作二审独任制系列文书样式。根据试点工作要求,重新制作20份二审独任审理文书样式和拟稿纸样式,调整文书样式结构、逻辑和文字规范,为独任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提供指引和参考。相关文书模板获上海市高院采纳,嵌入全市法律文书系统推广使用。

  二是重视适用尺度,处理好放权与监督之间的平衡。加强对独任法官审理案件的质量评查,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司法责任。加强二审独任制与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机制衔接,独任法官认为需要听取专业法官会议意见的,可以提请庭长决定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需要发改的,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独任法官意见与专业法官会议多数意见不一致的,由庭长、院长按程序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三是重视适用深度,加强二审独任制适用规则研究。重点关注二审独任案件的除外情形和二审独任案件简化审模式,列入本年度重要课题项目,为扩大二审独任制适用范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