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案例第152号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构建分层递进小额诉讼程序
引导机制充分释放程序效能
2020-07-11 00:04:2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现小额诉讼程序便民、快捷、普惠的制度价值,崇州市人民法院探索构建一体化分层递进式小额诉讼引导机制,从调解、立案、审判三个层次,在先行调解、程序适用、电子诉讼选择、庭前要素固定等方面对当事开展递进引导,推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取得实效。启动试点以来,该院小额诉讼适用率提高至28.21%,适用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64%,合意适用18件,从简易程序转换为小额诉讼程序5件。

  一、精准前置引导事项

  将案件分流、财产保全、诉前调解、诉讼咨询等适宜前端处理的事项纳入诉前引导范围,最大程度剥离程序性事项、固定无争议事实,为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减压减负。

  一是诉讼权利义务先行告知。坚持“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原则,制作《小额诉讼程序诉前引导工作手册》,细化立案预审、诉讼风险、先行调解、程序选择等6个关键引导节点,明确诉讼服务引导员释明告知责任。立案窗口设小额诉讼绿色通道,由小额诉讼立案专员详细介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等4项告知书,重点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答辩和举证期限缩短、一审终审、庭审程序简化、文书简化、口头裁定效力、随案执行等,确保“选得明白、用得明白”。

  二是程序性事务先行办理。制定《小额诉讼程序流程指引》,在办理具体诉讼业务前,由诉讼服务引导员辅导诉讼群众先行填写《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同意书(合意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接受裁判文书电子送达同意书》《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同意书》《线上开庭同意书》5项程序选择文书,充分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权,帮助其全面了解小额诉讼程序特点和优势。

  三是实体性要素先行固定。制作《小额诉讼程序庭前辅导询问笔录模板》,明确金钱给付数额、时间、方式、利息及计算标准等十余项实体性要素。开庭前,法官助理依模板、依要素进行引导,固定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与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庭审中,法官直接使用庭前引导结果,对无争议事实和证据无需质证,重点调查有争议的事实,快速进入实质审理,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一般庭审过程不超过20分钟,平均缩短时长70分钟。

  二、立体构筑引导体系

  加强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程序有机衔接,构建程序分流、渐进分层、人员分别的立体化、层级化诉讼引导体系,实现递进式、多维度叠加效应。

  一是调解、立案程序分流。实施特邀调解员倍增计划,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一般先行调解。先行调解成功的,引导进行司法确认。先行调解不成功,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直接立案、刚性适用,实现诉讼前端案件分流。

  二是立案、审判渐进分层。经诉前引导未适用的,集约送达中心在送达时“点对点”温馨提示小额诉讼程序选择权;送达后开庭前,法官助理“一对一”解疑,打消当事人顾虑,告知经当事人同意可以程序转换,留下小额诉讼适用思考“空间”;庭审前审判团队再次“面对面”引导,与非小额诉讼进行时间、成本比对,实施关键环节多重辅导。经引导后双方合意适用的,立即裁定程序转换。合意适用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工作动能,确保“该用即用,能用尽用”。

  三是原告、被告人员分别。根据原、被告不同诉讼心理,针对性开展诉前引导。把握引导时机,原告在立案前即开展引导,被告主要在先行调解不成后引导。向原告侧重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快的“四快”程序优势,向被告侧重自动履行有利于信用修复、方便快捷、低成本等效果。

  三、多元吸收引导力量

  从纠纷源头上培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土壤,从法治理念上树立小额诉讼法治意识,积极争取社会治理力量广泛参与。

  一是依靠党委政府,扩大适用。加强请示报告,申请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纳入崇州市委2020年政法工作要点,由政法委牵头发文,要求人民银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等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小额诉讼意识,村社书记、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符合条件的金钱给付类纠纷时引导各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扩大适用范围。

  二是依托社会力量,推广适用。延伸小额诉讼程序引导触角,分别与工农建、农商行、信用社等9家银行,10余家大型物业公司等类型化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在信用卡办理合同、小额贷款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嵌入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款,并向用户作特别提示说明。

  三是借力多媒体渠道,扩大宣传。针对原被告不同场景应用,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发放内容浅显易懂的宣传册,以动画、PPT、抖音、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微信微博、诉讼服务大厅、庭审等候区加强宣传,普及小额诉讼省时、省钱、省心、省力的程序优势,推荐当事人自主选择。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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