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

2020-07-17 14:52:06
 

  中国法院网讯(付静)7月16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模式,在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顺利化解了韩某某、张某某等与汉中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16起案件。

  据悉,在九绵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原告韩某某、张某某等16人与被告汉中某公司签订了《土木运输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洞渣转运。转运工作结束后,原、被告就运费进行了结算,并支付了部分运费,后因被告尚欠原告部分运费,遂于7月14日诉至平武法院。

  立案法官审查后,认为此批案件事实清楚具有调解的基础,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便向当事人就诉前调解具有方便、快捷、经济等优势进行了说明。韩某某、李某某等当场表示同意先进行诉前调解。法院当日将案件委派给入驻法院的调解组织平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平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7月16日,人民调解员杜林、周明文 、王小军组织该16个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案件当事人就运费支付方式、期限等达成了调解协议。该16个案件调解协议确定被告汉中某公司共向韩某某等支付运费共计428796.6元,分两次付清,于2020年7月30日支付50%,剩余50%在2020年10月30日前付清。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在调解员的指导下立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官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民事裁定书当场进行了送达。

  2019年9月,平武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0年6月,平武法院为进一步促进多元解纷工作,分别与平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武县龙安镇西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武县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武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签订了《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就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与补充。7月6日,诉调对接组织正式入驻平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平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诉源治理实质化工作、“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促进快立、快审、快结,实现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的水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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