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黑产盯上“人脸信息”

2020-07-18 09:32: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玉龙
 

  防范网络黑技术对个人信息带来的侵害,不仅需要防范与打击合力,也需要个人增强信息保护意识。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专家提醒,这些人脸信息有可能被用于虚假注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报道,在淘宝、闲鱼等网络交易平台上,通过搜索特定关键词,就能找到专门出售人脸数据和“照片活化”工具的店铺。在闲鱼平台,不少卖家公开兜售人脸数据。而且除售卖人脸数据外,一些“胆大”的闲鱼卖家还出售“照片活化”工具,利用这种工具,可将人脸照片修改为执行“眨眨眼、张张嘴、点点头”等操作的人脸验证视频。

  人脸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却成为交易对象,显然令人担忧。尤其是,报道显示,当前网络黑市中售卖的人脸信息并非单纯的“人脸照片”,而是包含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的一系列敏感数据。这也就意味着,这些黑交易不仅会导致人们个人信息的泄露,更会给人们带来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人脸信息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其安全性当引起重视。诚如业内专家表示,对倒卖人脸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立法机关需统筹考虑技术发展与信息安全,划定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红线。确如其言,其实,媒体能发现的问题,监管执法部门不能屡屡慢半拍,面对网络时代的新问题及新犯罪手法,监管执法就须与时俱进。

  同时,相关电商平台须切实负起责任。诚如前述,有的平台不少卖家公开兜售人脸数据,还有的卖家在平台上以“人脸全国各地区行业可做,信誉第一”“出售人脸四件套,懂的来”等暗语招徕买家。这些显然与平台的纵容有很大关系。于电商平台,理应负起交易行为监管义务,严谨审核卖家资质,杜绝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或法律法规禁止的生意出现。

  另外,须从技术防范上杜绝人脸信息等的泄露。比如,专家就建言,相关平台在制定人脸识别安全规范的过程中,要强调“人脸数据等生物特征信息”与“其他身份信息”实行完全隔离存储,避免将人脸数据与身份信息相关联后发生批量化泄露。开启人脸验证的同时,尽可能选择多重验证方式,减轻单重人脸验证风险。这些防范性措施理应做到位。

  民法典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范畴进行了专门说明,生物识别信息被纳入其中。也就更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有着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当然,不容忽视的是,网络黑产技术手段也在不断更新,防范其对个人信息带来的侵害,不仅需要防范与打击合力,也需公民个人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尤其发现被侵害时,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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