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不”护航津门战“疫”

2020-07-27 09:05: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玉萍
 

  2月2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干警下沉社区顶风冒雪置身疫情监测、排查、防控工作第一线。

  2月24日上午,宝坻区人民法院院长邢小鹏(左一)开庭审理并宣判该区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

  4月1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干警周才杰到北辰区青光镇宣传和发放“惠企27条”宣传册。

3月23日,南开区人民法院云开庭审理一起跨国案件。4月15日,静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展开执行行动。

  3月29日,西青区人民法院选派50名干警在辖区开展复工复产宣传活动。资料图片

  2020年1月,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中华大地,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骤然打响。天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法治力量,护航天津战“疫”。

  “不退缩”——

  冲锋疫情防控一线

  宝坻,这座位于天津北部的小城,因“百货大楼聚集性疫情”成为天津战“疫”的前沿阵地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关键时刻,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组成党员先锋队主动请缨:“我是党员,我先上!”

  他们迅速投入群防群控工作,深入村头巷尾堵源头、严隔离、防扩散,每天在风雪中坚持开展监测排查。在他们的精神感召下,短短三天,宝坻区法院广大干警集结完毕。

  天津法院强化“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意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2月15日,接到市区两级机关干部全面下沉到社区(村)一线的通知后,全市法院闻令而动、迅即部署,共选派3000余名干警下沉社区参加战“疫”。各级法院院领导坚持从自身做起严起,带头落实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规定,深入抗疫前沿执勤巡逻、督查督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守一线、靠前指挥。全体干警更是把担当精神转为硬核行动,下沉后迅速入队入列,自觉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统一指挥调配,认真细致做好门岗值守、人员登记、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等各项工作。

  “不手软”——

  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

  疫情发生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前谋划,及时下发通知,对可能发生的涉疫情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行部署。“两高两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天津高院结合天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审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天津法院在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被告人,坚决依法判处,形成有力震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严和宽两种手段,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涉疫情犯罪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开庭、及时宣判,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截至5月底,天津法院共受理以售卖防疫物资为名实施诈骗、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务、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等涉疫情犯罪案件38件47人,依法审结26件29人。

  “不松劲”——

  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感谢法院,我们企业可以正常运转了,工人们的工资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广西某企业在收到执行款后为津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战疫办案一丝不苟 心系企业复工复产”的锦旗。

  受疫情影响,该案被执行人急需资金支持复工复产,并向法院提出了分期履行的意愿。但申请执行人同样面临资金短缺、复工复产受阻的情况,要求法院尽快执行。

  考虑到双方有“互谅互赢”的可能性,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联系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被执行人全额履行案款。

  面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以及大量潜在矛盾纠纷,天津高院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深入研判分析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带来影响的基础上,天津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涉及立案、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方面的17条措施。针对劳动争议、房屋买卖租赁、诉讼时效及举证责任等相关问题,制定会议纪要统一审理思路和裁判尺度。

  天津高院还明确,要加大对危困企业诉讼费减免缓力度,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适当调低有关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数额。加强劳动争议联动调解,促进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依法认定金融机构与企业达成的贷款展期协议、分期还款协议的效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不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发挥破产重整制度优势,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对因疫情导致建设工程复工困难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保障合同正常履行。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但能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促成执行和解。

  天津法院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发放宣传资料、下沉企业助力复工复产等“送法上门”的形式,充分满足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约2万字的《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运营法律风险提示书》,针对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三个层面19类47种法律风险进行了逐一梳理,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措施。静海区人民法院企业服务队充分整合资源力量,无缝对接企业需求,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一对一联系、点对点指导,切实保障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

  “不打烊”——

  科技助力司法服务

  3月23日上午9时,远在法国巴黎家中的原告兰某准时出现在了南开区人民法院的在线庭审画面中。

  这是一起跨国离婚案件的审理现场,受疫情影响,原告无法按期回国,本已做好了放弃诉讼的准备,承办法官告知其可以通过“云间”庭审系统线上参与庭审后,该案最终顺利开庭。

  为确保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进行,及时解决当事人诉讼纠纷,天津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实行“网上办,线下寄,电话询”的联动立案及诉讼服务机制,健全天津法院网、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集约送达中心、12368热线组成的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全面覆盖立案、保全、交费、调解、送达、联系法官等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同一诉讼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与此同时,天津高院还出台了《天津法院在线诉讼规程(试行)》,对在线立案、电子送达、庭前准备、在线庭审、档案管理等诉讼活动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具体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确保在线诉讼规范统一,合法有序。

  据统计,2月3日至5月9日,全市法院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33277件,邮寄立案申请12478件,在线保全申请521件,在线调解申请910件,接听答复电话咨询62292次,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接通9600余人次,自助语音接听24000余条,网上开庭2160次。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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