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执行新兵的心路历程
2020-07-30 17:08: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整理:邱元君
 

今年3月,我从民二庭副庭长调整到执行局副局长的岗位,接到通知那一刻,心情是复杂的。

作为一名法官,我从2010年走上审判岗位,已近10个年头,审理案件、撰写判决书已是工作日常,每一个加班撰写判决书的晚上和周末,虽然有无法陪伴家人的遗憾,但更多的是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排解烦恼的成就感。这次调整,意味着我将暂别审判岗位,在一段时间里,无法在庄严的国徽下,穿着神圣的法袍,敲击着法槌,为当事人定纷止争。当穿上“人民法院执行”的服装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暂离审判岗位的失落感戛然而止。

我办理的第一个执行案件是申请执行人罗某申请某欢食品经营部的财产损害赔偿。罗某在一楼临街门面从事服装经营,食品经营部在楼上经营KTV。因食品经营部渗水,导致楼下罗某门市的待出售的衣服打湿,造成1.4万元的财产损失。

拿到案件第一时间,我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几天后,一只拦路虎摆在面前——邮寄文书的EMS被退回了。

面对这只拦路虎,我跟书记员开玩笑说:“执行工作本来就难,我的第一件执行案件就让我真实体验一把执行不好做呀,这是在提醒我不能把执行看得太简单了。”玩笑过后,我坐下来认真翻阅卷宗,查找任何与被执行人相关的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翻阅审理卷宗时,我发现审理阶段,某欢食品经营部委托了代理律师,还有律师的联系方式。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律师的电话通了,更大的惊喜在后面,律师提供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在接通法定代表人的电话那一刻,我压抑着心中的喜悦,告知其罗某申请执行的事由和金额,他并未否定,紧接着我介绍了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食品经营部的信用可能受到影响的情况,在法定代表人“嗯~”的一声中,结束了对话。在联系律师时,我也请律师帮忙做做被执行人的工作。

最后,被执行人不仅一次性支付了1.4万元给申请执行人,还缴纳了执行费和诉讼阶段的诉讼费用。至此,我的第一件执行案件完美结案,我也增强了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心、决心和动力。

但,执行路上,更多的是一波三折。执行老兵分享的执行故事让我对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高消费,当被航空公司告知无法购买机票回重庆时,立即委托其母亲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一名被执行人佩戴名表,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微信有大量的资金进出记录,但经法官再三劝说,就是不愿履行义务,最后因“财产申报不实,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司法拘留,在拘留所跨年。

在近3个月的执行工作中,有许多想法萦绕在我心头,最主要的感受有,被执行人不好找,财产线索不好查,执行工作技术含量高。面对被执行人不好找,我和同事们从实践中总结出“两找一提供”:从案件卷中尤其是审判案卷中查找与被执行人有关的联系方式;从村、社区查找,现在实行网格化管理,社区根据网格管理要求登记了居民信息,这是查询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重要渠道;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面对财产线索不好查,我们积极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系统查找财产线索,还在执行立案时,设立首询机制,告知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查找财产线索,与法院一道共同降低财产线索查找的难度。执行工作技术含量高,这点我自己的感受是,执行工作不仅要求执行干警熟知相关法律,更要突出执行工作的一性两化(强制性与信息化、规范化),又要恰如其分掌握好宽严相济的度,让被执行人体会到法律权威的同时,又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作为一名执行新兵,我还在成长的路上。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我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找办法、聚经验,尽心尽力维护每一个生效法律文书走完整个审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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