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行

“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四场宣讲辅导

王利明应邀授课
2020-07-31 21:11:3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雷蕾
 

图为 王利明应邀作“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四场宣讲辅导。孙若丰 摄

  7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四场宣讲辅导,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色与适用”为题,为法院干警授课。

  “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 王利明从五个方面充分阐明了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重大意义,一是为维护人格尊严、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和“维护人格尊严”的原则,推动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三是为行政执法和司法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四是从根本上克服传统民法典“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五是符合民法的发展趋势,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

  王利明紧紧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色展开,进一步论述了民法典强化对人格权保护、对人格尊严维护的内涵,详细阐释了人格权保护的全面性和开放性;强化对生命、健康、身体的优先保护;规定禁令制度,强化对损害的预防;确立了规制和防止性骚扰的规则;确立了合理使用规则等法律规定的立法原义、适用原则。授课中,王利明还深入剖析了民法典人格权编回应科技进步带来的时代问题的相关条款,并就人格权保护及动态系统理论在归责中的作用等问题作了重点讲述,为法官准确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提供了更多思路和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宣讲辅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陶凯元、贺小荣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地方各级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及其他部门干警代表在主、分会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学习。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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