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硬招法” 营造发展“暖环境”

——吉林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纪实
2020-08-02 08:19: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出台7份司法政策文件,推出149项司法服务措施,努力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6月19日,吉林高院围绕吉林振兴发展大局,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向社会发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

  给企业经营者吃下“定心丸”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更新司法理念是服务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

  吉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坚决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倾向,充分体恤企业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出发点,讲求执法艺术,审慎善意司法,彰显司法温度。

  吉林法院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对企业融资、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犯罪情节轻微免刑责,社会危害不大轻处理,给企业经营者吃下“定心丸”。同时,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通过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建立企业经营性资产强制执行风险评估机制,坚持可不羁押的不羁押,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吉林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惩戒规定,准确把握“老赖”认定标准,坚决杜绝“老赖”标签乱贴、“限高”措施滥用,并率先创设性提出,对于涉企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要积极主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给困难企业以更宽松的环境。该制度施行1个多月来,吉林法院共为1889名涉企被执行人撤下了“老赖”标签,核准撤销“限高”措施4873人。

  为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关键是提升审判质效,重点是解决好涉企案件诉讼周期长、程序打空转、裁判“翻烧饼”问题。

  吉林法院积极构建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的立体化工作格局。企业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可以选择在诉讼服务窗口当场立案,也可以通过阅读操作指南或在专人辅导下在自助立案机上自助立案,还可以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和吉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吉林高院积极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外地涉诉企业不用来回奔波,有效降低了涉诉企业时间成本,为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

  吉林高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省工商联、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9个诉调对接意见,努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避免诉讼解决渠道程序多、周期长、成本高问题。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办案效率提速、审判质量提级。

  同时,吉林法院严格执行发回重审程序法定适用标准,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上级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的,直接查清事实、作出裁判,不得发回重审,防止程序空转,拖长办案周期,增加企业诉累。

  此外,吉林高院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集中开展“询民意、问需求、促发展”专题调研,并组织开展了保护民营企业专项督察,共走访企业180余家,征求听取企业界人士意见建议600余人次;各地法院通过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行动,组织开展“百名法官服务百企”活动,结合推进落实“普法六走进”工作,主动走进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了精准服务水平。

  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

  吉林高院充分履行好法院在服务吉林振兴发展中的职责和义务,不断加大司法破题力度,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法院及时调整司法政策,对于企业以新类型担保方式进行融资担保的,只要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并严格执行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标准,严厉打击“套路贷”“高利贷”“超利贷”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吉林法院积极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涉企产权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确保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对于暂时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吉林法院积极推进破产重整,帮助企业焕发生机,四平现代钢铁、辽源麦达斯铝业、吉林昊融、通钢集团等重点企业成功实现司法重整。同时,吉林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犯罪行为;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妥善处理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管理、项目规划、税收征管等行政案件157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在公共领域受到平等对待。

  此外,吉林法院积极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研发智能审执衔接等7大区块链应用场景,着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努力为涉诉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吉林高院还积极推动形成法治合力,与吉林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全方位、覆盖全省各层级的“府院联动”机制,并与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与省商务厅建立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在全力推进执行攻坚方面,吉林法院不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

  吉林高院将不断推进落实惠企利企法律政策,推进建设更优的营商法治环境,努力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提供更暖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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