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失信被执行人因拒执罪被判刑
2020-08-09 11:05:22 | 来源:秀洲法院
 

驾车时风生水起,到还款人间蒸发?不上交抵押车辆,还屏蔽法院电话!对于这样的失信被执行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只回应两个字:判刑!

案情回顾

2017年3月,为了将心爱的车开回家,刘某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分期业务,贷款总额6万元,分36期还清。然而,刘某在提车后仅归还了第1期贷款,就好像失忆一般再没还过。
  2019年5月,银行将刘某告上法庭,同年6月,刘某与银行就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支付达成调解协议,秀洲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是,刘某依旧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于是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秀洲法院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期交付车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法院专递我都收到了,但里面的文书太多,我嫌麻烦不想看。”
  “手机我设置过了,座机号码和陌生的手机号码都是打不进的。”

归案过程

2020年3月,因刘某始终拒绝配合执行,秀洲法院以其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刘某在家中被抓获。
  审讯过程中,刘某再三表示自己不知道需要交付抵押物,且否认接通过法院的电话,可手机上的通话记录却清清楚楚地说明了一切:2019年10月成功通话3次,之后刘某便不再接听。
  “我认罪认罚,会尽快去凑钱还款,请求法院轻判。”

判决结果

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履行了还款义务,2020年7月,秀洲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法律没有“纵容”,像刘某这样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法院都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惩处万事诚信为本切莫因一时的逃避承受一世的污点。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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