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排除妨害移除混凝土基桩
2020-08-11 08:47: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毅清 覃文 李冬婷
 

挖掘机在干警指挥下开进执行现场。

干警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执行内容。

法官现场测量并确认地块四至。

当事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字确认。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通过与被执行人进行良性沟通,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18年底,甘某在未取得准建手续的情况下,浇筑混凝土基桩占用由黄某长期承包经营的旱地,双方由此产生矛盾。经审理,桂平法院判决甘某立即停止侵占,拆除侵占地范围内修建的构筑物,将土地恢复原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向甘某释法明理,使其逐渐了解到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执行当天,法官首先挖去浇筑在涉争旱地内的8个混凝土基桩,然后对基坑进行整饬。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努力,涉争旱地平整完毕,土地顺利归还给黄某。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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