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建设让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法院铁军

2020-08-13 10:33: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治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出台《规定》的重要意义

  学习贯彻《规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要正确认识《规定》、学习掌握《规定》。要把深刻领会制定出台《规定》重要意义作为基础环节来抓。

  一要站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来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理论,《规定》的出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建领域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规定》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部署和指示要求转化为刚性的制度规范和严明的纪律要求;是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担负起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站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高度来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离不开党的领导,同时也体现了党的领导,是落实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具体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根本保证,二者是高度统一的。人民法院的每一项改革、发展和进步,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案件审理、涉诉信访和切实解决执行难等,法院建设发展中遇到的许多干扰和阻力,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排除的。只有始终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法院才能保持正确的建设方向,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治机关和审判机关,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守护公平正义的政治责任,人民法院党组承担本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需自觉强化守好司法“责任田”、耕好公正“责任地”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三要站在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现,是各级人民法院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机制、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人民法院党组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松懈抓党建,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保障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迈进,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的差距和不足

  近两年来,湖南高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出台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等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法院工作业绩、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好转。但与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新时代新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湖南高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同时也要看到,全省也有个别法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注重开会、发文,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认为审判执行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只要不出事就行;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当“甩手掌柜”,没有主抓主管等等。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欠缺。

  二是制度落实打折扣。近两年来,湖南高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先后40余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但全省法院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法院在明确主体责任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管党治党是党组书记的事,落实主体责任“只挂帅不出征”;有的法院“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党日活动为审判执行“让道让路”;有的法院述职述廉流于形式,多数以材料汇报为准,难以全面客观地反映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等。制度落实打折扣,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导致从严治党不严格。

  三是督促问责须抓紧。近两年,湖南高院对10个机关内设机构和14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中级法院做到了全覆盖;针对作风纪律、内部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等开展专项审务督察、明察暗访1000余次,查处司法作风不实、失职渎职案件33起,处分处理47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到每一名干警。但由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干警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极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个别干警充当诉讼掮客“找路子、跑门子、提篮子”,个别干警家风不严、违反“三个规定”、纵容亲属搞“暗代理”等等。这暴露了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一把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说明有的法院管党治党宽松软,常态化制度化的督促问责机制只能紧不能松。

  三、“实”字当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今年4月,湖南高院党组对标对表《规定》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主体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各级法院党组将一以贯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务实作风,抓实举措,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一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着力提升人民法院政治能力。近两年,湖南高院党组将继续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新形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制度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有力推动了法院党的建设和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实践证明,要把队伍建设好,最关键的是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建设摆在首位抓紧抓实,确保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认真对标《规定》要求,完善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固化主体责任,切实将主体责任抓稳抓牢抓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关键,不折不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落地落实。近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作风纪律建设年、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政治建设、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0条措施”,以最严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干部生活作风,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基层法院联系点、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建述职考核等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落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干警党性锻炼,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通过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彻底整改问题,坚决清除污染司法生态、破坏司法公正、损害法院形象的“害群之马”。要积极搭建平台,旗帜鲜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时对混日子、守摊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使“严”的主基调持续下去。

  三要以审判质效提升为目标,建立健全督促问责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必须通过业务建设来反映、来体现,并通过工作实绩来检验。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归根到底要体现到审判执行的实效上。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以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为抓手,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针对质量瑕疵、违法审判等情形建立区别化、科学化问责机制;完善“四类案件”识别和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要创新案件质量督促问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一单”“一图”“一表”“一档”为核心的“四个一”工作法。“一单”是审判权力清单,“一图”是办案流程图,“一表”是案件质量评查表,“一档”是案件全流程留痕档案。要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痼疾,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的重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的基础上抓业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支部书记讲业务、业务骨干讲党课等形式,将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起来,实现党建业务“两张皮”向党建业务“一条心”的转变,不断推进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田立文)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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