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意见

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优势助力精准扶贫

2020-08-18 08:47: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蔡世军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精准服务。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和扶贫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和扶贫工作的职责使命,坚持应救尽救、好事办好、精准施策、多方合力原则,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独特优势,积极助力全省精准扶贫及成果巩固,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对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扶贫脱贫政策。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对贫困当事人提出的救助申请,应当加快办案进度。对申请执行人为贫困当事人的,应当加大执行力度。扶贫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联动意识,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帮扶力度。人民法院发现救助申请人等当事人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要及时告知扶贫部门,扶贫部门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扶贫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贫困当事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意愿的,可以告知人民法院,符合救助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于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诉讼意愿的,扶贫部门可以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积极为其提供相应的诉讼指引,并帮助其了解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相关规定,减少贫困当事人的诉讼顾虑。

  《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和扶贫部门要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日常回访和宣传引导等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判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减少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风险,对贫困当事人实行常态化回访,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及成果巩固的实效性。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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