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拒执人狱中服刑 执行法官谈心促和解

2020-08-18 10:52:1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邱斌 黄明煊
 

  “黄法官,谢谢你们!出狱后我一定做个守法公民,尽快缴纳剩余罚金!”铁窗里的陈某深深地鞠了个躬,一件退赔和罚金案件顺利和解。

  2019年8月,连续盗窃助力车的陈某被福建省沙县公安抓获。经法院审理,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应退赔受害人损失23600元。判决生效后,面对入狱服刑的陈某,被害人林某等七人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陈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亟待实现权益的被害人,承办法官多次来到陈某的服刑监狱和其隔窗谈心、释法明理,同时驱车70多公里来到陈某位于福建省尤溪县的家中,劝说家属助其履行法定义务。经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陈某委托家属退赔了23600元执行款,同时缴纳了1000元的罚金,并承诺出狱后尽快补缴剩余罚金,自此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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