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事前被扣除利息,如何计算本金与利息

2020-09-03 10:02: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房朝金
 

  问:王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预先扣除借款利息16万元后,李某转给王某84万元,王某当场出具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李某现要求王某支付借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计算本金和利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本金。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虽然王某向李某出具的借条中载明是借款100万元,但应以实际支付的数额为准。即本金为84万元,逾期利息的计算也是以84万元为基数,李某超诉部分不予支持。

  作者单位: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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