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审理徐小明等19人黑社会犯罪一案

2020-09-07 09:13:53
 

  中国法院网讯(刘方银)8月28日至29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小明等19人黑社会犯罪一案,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包庇罪、保险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3年至2019年,以被告人徐小明为首的犯罪组织,长期聚集在临澧县城区以及县城周边的修梅、佘市桥等乡镇,多次有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打压、排挤其竞争对手,争夺势力范围,有组织地实施犯罪行为,在临澧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形成了称霸一方的强势地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如:为打压黄某军、骆某一伙,2003年7、8月间,该犯罪组织连续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将骆某砍成重伤。

  二是该犯罪组织在临澧人民群众心中造成了极大的内心恐慌和强大的心理强制,致使30多名合法利益遭到不法侵害的群众,不敢及时通过举报、控告等正当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如:陶某兰被该犯罪组织抢劫6万元后,多年不敢报案;余某明、洪某、刘某春被侵害后,因害怕徐小明再次报复而远走他乡避难。

  三是非法插手各类纠纷,给人民群众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如:祁某与邢某永在竞标临澧县修梅镇永红小学跑道工程过程中,祁某请徐某明出面要求邢某永退出竞标。徐小明带其小弟吴亮对邢某永进行恐吓,邢某永被迫放弃竞标。

  四是对动漫城进行滋扰、控制,索要保护费。自2011年起,在临澧县城区范围内,但凡有带赌博性质的动漫城开业,徐小明默许沈烁等人多次带人去闹事,致使各动漫城老板只得向该组织交纳“保护费”,动漫城才能得以经营,该组织从中收取保护费20余万元。

  五是采取顶包作假口供的方式,逃避打击处理,影响司法机关公正裁判。如2005年蒋某兵被砍伤案中,该组织采取让朱四军顶包的方式,导致涉嫌犯罪的徐小明等7人均得以逃避惩处,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依托该犯罪组织势力,利用组织恶名向多名企业主索要钱财。徐小明利用该组织和个人恶名,多次以借钱为名,强行向工程领域的业主唐某卫、詹某伍、郭某其等人共索要20万元,被害人不敢拒绝,亦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其自身权益,严重破坏了临澧县的经济发展环境。

  庭审过程中,根据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尽管被告人人数众多,但法庭内庭审纪律严肃规范,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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