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顺庆法院:为困难申请人未成年女儿捐款
2020-09-14 09:02: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南文轩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集体为一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8岁女儿捐款3000多元,帮助其上学。

  2011年,时年37岁的黄琳与34岁的龙小雨相识,两人于次年生下女儿小琦。孩子三个月大时,原本说要领结婚证的龙小雨突然离开了母女俩,任凭黄琳如何找他,都避而不见。2013年,黄琳将龙小雨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龙小雨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发现龙小雨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在限制其高消费后终结本次执行。

  对于这样的结果,黄琳表示不能接受,遂将女儿丢弃在法院后自行离开。其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黄琳,告知她错误做法导致的严重后果,也使得黄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考虑到暑假期间,小琦无人照顾,黄琳本身也有身体疾病,法院未对黄琳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黄琳则向执行法官哭诉生活的艰辛,提出小琦开学后面临的种种经济压力。

  面对黄琳的实际难处,顺庆区法院执行干警纷纷行动起来,在执行干警群里发起一场为小琦筹集爱心款的倡议,大家伸以援手,短短一个晚上便筹集到捐款3000多元。

  得知法院执行干警的爱心行为后,黄琳羞愧不已,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因一时冲动做错事,“以后一定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给娃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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