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法院:民法典宣传贴民心、解民惑
2020-09-22 14:16: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巧
 

  “我们买的商品房,都存在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就是指的公共部分,实际上是我们花钱购买的,所以小区的公共部分的收益,当然要归业主共有。”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在商业步行街开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面对群众提出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问题,干警耐心的做好法律解释,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一场“看得见、听得清、问得到”的民法典宣传服务。

  此次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主要内容及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同时,干警们还围绕合同风险防范要点、离婚冷静期、小区物业管理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和宣传。活动设置有奖问答互动环节,让普法宣传变得更加生动有趣,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经常性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民法典宣传解读,全力助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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